「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

Matsu Urban Plan General Review

國土計畫法於民國105 年訂頒後,全國國土計畫將於民國107 年發布實施,旋即各縣市將須依國土計畫之指導擬定及發布縣市國土計畫及功能分區。連江縣因全縣轄區屬都市計畫區,雖無需擬定縣級之國土計畫,但仍應依全國國土計畫之指導,劃定各類國土功能分區,並依此調整都市計畫內容,依循上位計畫指導,辦理連江縣四鄉五島及無人島礁之通盤檢討並進行土地使用分區調整。

隨著都市計畫規劃的社會、經濟、環境背景的變遷,本計畫期望重新思考並辦理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及無人島礁地區都市計畫之通盤檢討作業,重新擬定都市計畫的永續發展規劃架構,推動馬祖地區之永續發展願景。

詳細資訊

執行團隊 / 都市里人規劃設計有限公司

主要成員 / 蕭松年、李宛諭、侯力今、黃軒宜、許栢皓、蕭芳怡、楊尚山、溫亞倢、詹品丞、單體鈞

地點 / 連江縣都市計畫範圍包括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及無人島礁地區

執行時間 / 109年-迄今

委託單位 / 行遠國際工程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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